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经济活动重要风险提示清单>的通知》(苏教办审函〔2023〕2号)的安排部署及相关精神,从2023年3月23日起至4月15日开展校内二级单位(部门)经济活动重要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经济活动重要风险排查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对照经济活动重要风险排查表中的风险表现,对照部门职责和管理范围,对照实际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明确防范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按照“及早监测排查风险苗头、及早化解处置风险隐患”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开展经济活动重要风险集中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确保经济活动风险排查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工作要求4月15日前将二级单位(部门)经济活动重要风险排查表格(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送审计处备案,报送材料分为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其中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电子文档请发送到hxue@cztgi.edu.cn。联系人:薛涵;电话:86336091。
附件1:二级学院(部门)经济活动重要风险排查表
审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