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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暂行)》(审字【2021】1号 )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471 人次




常纺院审字〔2021〕1号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依据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学校以国拨资金、自筹资金等各种资金来源投资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安防技防、校园管网和信息化等各类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书的真实性、规范性、效益性,以及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管理行为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是指学校存在建设工程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是指后勤保障部、保卫处、信息服务中心。

 第二章 目标与原则

 第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目标:审计处通过运用恰当的审计方式与方法,对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价,促进合理工程造价的形成;对工程管理行为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促进管理责任的落实。

 第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原则是: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紧扣竣工结算业务活动的内容和实施效果,独立开展结算审计工作;注重对工程造价的检查,注重工程管理的评价。

 第五条 财务处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行财务监督,根据审计处出具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予以办理相应工程款项的结算支付。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结算和工程管理两方面。重点关注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制度执行、工程管理内部控制情况。

 第七条 建设工程结算方面,重点关注结算事实是否真实,结算行为是否合规,结算依据是否充分,结算成果是否准确。一般情况下的审计内容如下:

 (一)通过检查竣工图或能全面反映工程施工内容的其他相关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并结合现场踏勘结果,判断拟结算真实性。

 (二)通过检查结算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判断结算行为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

 (三)检查施工合同中结算、变更、签证等相关条款和奖惩条款是否全面履行。

 (四)检查通过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投标综合单价、总价措施费和其他投标承诺是否全面执行。

 (五)检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是否有效,其结算是否符合合同文件。

 (六)检查所有未经市场竞价产生的材料、设备等价格是否合理。

 (七)检查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款项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其款项支付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八)检查工程结算使用的标准、规范是否恰当。

 (九)检查工程结算计算书是否准确。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 建设工程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内容如下:

 (一)检查项目立项工作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二)检查采购、招标程序合规性。

 (三)检查项目相关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包括合同履约结果,合同履行的过程管理,订立合同的管理,以及合同文本的质量等。

 (四)检查建设过程中具体事项的决策是否合规、是否恰当,并关注其结果,包括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合同变更、工作指令、价格确认等。

 (五)检查是否按规定的建设程序开展工作。

 (六)检查建设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是否安全、规范。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相关内容。

 第九条 审计处应当综合分析工程项目的特点、外部环境和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审计实施的重点内容。当发生或对审计意见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可以进一步扩大或拓展审计内容。

 第四章 审计程序

 第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计划阶段

 (一)审计处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年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计划,并根据结算审计项目,提出业务预算,计划与预算同步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年度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及时填写年度建设工程审计需求申报表(附件1),报送审计处。

 (三)审计处根据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提交的年度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拟定相应的竣工结算审计年度计划,并提出审计经费预算。

 (三)因工作实际需要,发生计划外需要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项目的立项资料、预算、实施计划等内容报送审计处,审计处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增列年度竣工结算审计计划。

 (四)因计划外工程项目或者其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竣工结算审计经费不足时,审计处可以根据财务预算的有关规定申请增加审计业务经费。

 第十一条 审计准备阶段

 (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内部审计具体工作规则,审计处落实审计任务的具体分配,组建审计组。审计组由审计处指定的主审人员和聘请的社会造价咨询机构专业人员组成,实行主审负责制。

 (二)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提出竣工结算审计,一般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提出,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表(附件2)。

 (三)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结算书、其他送审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成果后,按照建设工程送审项目竣工结算资料交接表(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至审计处。审计处对送审资料是否符合审计立项条件进行检查与评估,确认送审资料基本完整后正式立项,确定审计组成员。

 (四)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可以根据审计需要,收集其他与审计实施所必需的资料,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予以配合。

 (五)审计组拟定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处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第十二条 审计实施阶段

 (一)按批准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通过送达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会、踏勘现场、分析测试、编制工作底稿、召集沟通协调会等必要程序,依法依规实施审计。

 (二)一般应在立项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的建设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三)针对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的工程管理方面问题,审计组可根据问题性质,按照边审边改原则,及时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促进问题整改。

 第十三条 审计报告阶段

 (一)审计组送达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报告(初稿)等审计成果,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二)被审计单位在接到有关竣工结算审计文本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当书面提出。

 (三)审计组针对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回复意见,应当采用协商、咨询等有效方法进一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工程造价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及时协调沟通。

 (四)审计处审核出具最终工程结算审定单或者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报告,及时送达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五)审计处可以根据情况需要,编制年度竣工结算综合审计报告。审计处应及时向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职责相关部门送达竣工结算综合审计报告及有关整改通知书,促进工程管理水平提升。

 第十四条 审计整改阶段

 (一)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审计整改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审计处。

 (二)审计处负责跟踪检查工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

 (三)审计处及时向审计分管领导汇报审计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 审计档案立卷归档阶段

 审计项目完成1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竣工结算审计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 审计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社会中介咨询机构购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社会中介咨询机构确定应当遵守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履行采购程序。审计处对中介咨询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于审计处和审计人员、学校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因责任履行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如与相关国家法律、规章或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中有冲突的,从其规定条款,并结合学校实际予以及时修订。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

    1.年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需求申报表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表

    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交接表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月12日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办             2021年1月12日印发   


附件1:

_______年度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需求申报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金额说明

目前进度

计划完成时间

审计方式

计划提交审计时间

希望完成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单位(盖章):                                  填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填报日期:    



注:

1、审计类型根据文件执行。《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规定(试行)》第十四条:对于投资规模达到一定金额以上(具体为:总投资在200 万(含)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预算在 150 万(含)以上的修缮工程)或学校认为需列为重点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环节全流程持续审计。

2、发生计划外未填报本表单,需要进行工程审计项目处理:纳入下一年度工程审计计划;当年急需完成审计的,作为计划外审计需求尽量提前填报本表送审计处。

3、电子稿、纸质稿于每年9月初提交审计处工程审计员。



附件2: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表

建设项目名称(编号)


资金代码

□国拨资金

财务处立项编号


项目经费代码

□自有资金

项 目 分 类 (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建筑面积(M2)


□自筹资金

学校批复预算金额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谈判比选

□其他(请注明):

工程预算书金额


设计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合 同 金 额


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结算书金额


施工单位名称



管理方审核确认金额


审核单位名称



核 减 金 额


核减率(%)


核 增 金 额


核 增 原 因


已支付工程款

合计


 其中:工程预付款            万元

进度款            万元。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后勤保障部□保卫处□信息服务中心   □其他(请注明):

项目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日期

年月日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签章

本部门承诺:与本项目结算有关的资料均已送交,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且本项目未重复送审。


部门授权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审计处签收及处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填表说明详见审计通知所列《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基本要求和交接工作实施细则》;

2.送审资料名称及要求见交接表。



附件3: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交接表


建设工程名称(编号)


财务处立项编号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后勤保障部  □保卫处  □信息服务中心 □其他(请注明):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页数

备注

预审情况

·

工程造价审核意见书(附审核报告)

2


见样张


2

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含合同清单目录)

2


见样张


3

审计承诺书

2


见样张


4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2




5

施工合同

2




6

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7

分包合同

2




8

勘察、设计、监理等合同

2




9

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等)

2


招标项目必须提供招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或预算书(施工方案)

2




11

评标文件(询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

2




12

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

2




13

签证资料

2




14

变更及图纸会审资料

2




15

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及批价单

2




16

回收(折价)材料或设备

2




17

开、竣工报告

2




18

竣工验收资料

2




19

隐蔽工程验收及影像资料

2




20

竣工图或竣工示意图(附CAD版光盘)

2


超A4图纸,请扫描目录页即可


21

审核报告、商务标(或预算书)、结算书计价软件版

2




22

项目重要情况或特殊情况说明

2




23

其它有关资料(说明)

2




(以上左栏由送审单位填写,右栏由审计处人员填写)

移交与签收记录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审计处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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