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常纺院审(工)示字[2019]第04号
关于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教师周转公寓项目审计公示(二审)
根据上级审计政策法规及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相关制度,审计处将于2019年11月5日起设立审计组对青年教师周转公寓项目实施工程管理审计(含竣工结算审计),审计方式为送达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事项:青年教师周转公寓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工程管理情况。
(项目所属的工程管理部门:后勤管理处;工程管理部门的送审金额:1411.03万元;
一审的造价审计咨询报告金额:1218.3万元;)
二、审计实施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30日(视前期审计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初定)。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1、工程管理制度健全性、有效性情况;
2、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投资立项、设计概算、施工准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工程管理情况;
3、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情况;
4、工程成本支出情况;
5、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情况;
6、工程项目管理内部控制情况;
7、结算事实,结算行为,结算依据,结算成果等方面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审计组成员: 徐林优(组长)、(主审)宫友菊、(协审)沈超杰、(协审)周祥、薛涵(副组长兼廉政监督员)等,
联系电话:0519-86336091
电子信箱:sjc@cztgi.edu.cn
在审计期间,教职工对审计项目以及相关负责单位(部门)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及时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请予配合,谢谢!
审计处
2019年11月5日
审计组纪律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审计机构设立审计组,自2019年11月上旬开始,对由后勤管理处(工程管理部门)管理并送审的青年教师周转公寓项目的工程管理情况(含竣工结算管理)进行审计(二审),审计组全体同志一定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的执行。
举报电话:0519-86336091;学校监察处举报电话:0519-86336073
审计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