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照审计署、江苏省政府相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为保证内审工作独立性,根据内部审计准则,
声明如下:
1、校内非审计部门、非审计师系列人员不得随意解释干扰独立审计工作;不得随意要求审计人员从事非审计监督职能工作内容;不得随意要求审计人员从事具体业务条线的前置审核工作;
2、校内审计制度如与上级审计政策、法规要求不符,应当由审计处审计师序列人员及时修订、修正;
3、其他非审计部门、非审计师序列人员如对校内审计制度有疑问,可向省教育厅监督审计处、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江苏省审计厅进行政策咨询;
4、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发现任何不当审计行为均可当场指正,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特此声明!
审计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