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审计公示 审(任)示字[2019]3-15号(原审计处处长赵培新)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1123 人次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常纺院审(任)示字[2019]3-15号

关于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根据学校安排及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处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审计处处长赵培新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方式为送达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事项:赵培新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审计处任职期间:2015年10月-2017年6月)

               

    二、审计实施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

    1.本单位(部门)事业发展情况。

    2.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学校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3.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4.建立与实施对经济活动风险防范的内部控制情况。

    5.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安全完整情况。

    6.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7.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的情况。

    8.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

    四、审计组成员:

   赵宇(组长)、周婷(副组长)、江蓓(主审)、谈灵月、沈洁、高盼、薛涵(廉政监督员)等,联系电话:0519-86336091

    电子信箱:sjc@cztgi.edu.cn

    在审计期间,教职工对审计对象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及时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请予配合,谢谢!


审计处

2019年10月30日


审计组纪律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审计机构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开始,对原审计处处长赵培新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组全体同志一定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的执行。

举报电话:0519-86336091;学校监察处举报电话:0519-86336073

  审计组

2019年10月30日